燃 氣 采 暖 熱 水 爐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燃氣采暖熱水爐(以下簡稱采暖爐)的術語和定義,分類和型號,材料、結構和安全要 求,性能要求,試驗方法,檢驗規則,標志和說明書,包裝、運輸和貯存。 本標準適用于額定熱負荷小于100kW,z大采暖工作水壓不大于0.6MPa,工作時水溫不大于95℃,采用大氣式或全預混式燃燒的采暖爐,包括:
a) 附錄 A中的1P和1G型強制給排氣式采暖爐; b) 附錄 A中的9P和9G型且熱負荷大于70kW 的強制排氣式全預混冷凝爐; c) 附錄 A中的10Z、10P和10G型室外型采暖爐。 本標準所指燃氣是GB/T13611規定的人工煤氣、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。  |